润华实业投资的,华东军区作为润华实业的股东,自然有权利。”
这都是什么歪理啊!
不但是陈耕,所有与会的人全都哭笑不得: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道理,投资的时候不出一分钱,分红的时候还想照样分?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的好事?
刘前进的逻辑是“既然我是润华实业的股东,就算在这个新项目中我没有投钱,可既然我是公司的股东,那么分钱的时候就不能少了我那一份!”,这个逻辑很可笑是吧,但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对于从来没接受过任何关于股份制、市场经济的知识的人来说,他的这个逻辑其实是很正常的,完全没必要大惊小怪,别说刘前进这个逻辑了,更奇怪乃至奇葩的逻辑陈耕也见过。
理解归理解,但这样肯定是不行的,陈耕摆摆手道:“不行,如果军区这边不投钱,将来这个项目赚到了钱,军区是一分钱也分不到的。”
刘前进的回答印证了陈耕的猜想,他奇怪的道:“为什么?华东军区不是润华实业的股东么?既然这个项目是润华实业投资的项目,将来赚了钱之后,身为公司股东之一的华东军区为什么不能赚钱?”
对于一个完全不懂股份制构成的人来说,想要在短时间内解释清楚华东军区为什么分不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