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喝至现在,酒意正酣,餐前说了什么早就抛在脑后,陈禅曾经又是嗜酒如命的家伙,见赵健勇不惜本钱准备上佳美酒,什么喝不喝,这的那的规矩,悉数丢到脚边,先喝为敬,喝完再把“不会喝酒”的牌坊捡起来。
“古人早就说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陈兄弟,我别的不会,喝酒有一手,咱们喝完这箱,地下室还有一箱,原来都是特供的好酒,偶然得知,嘿嘿,拦路抢下了两箱子。”
赵健勇起身走到陈禅的身边,端着自己的酒碗碰了碰陈禅的酒碗,哈哈大笑,心情愉悦。
有些人一喝酒话就多。
赵健勇更是出类拔萃,嘴巴一刻不停的说话。
陈禅话就少了,不多说,既然他跟自己碰杯了,端起酒碗,丁点不浪费的咕咚咕咚灌进嘴里。
烈而回甘。
“好酒!痛快!”
他忍俊不禁把酒碗拍在酒桌上,豪情陡生,满脑子皆是与古时酒中诗豪畅怀饮酒的时光,随即拿过赵木槿手里的酒瓶,把自己的酒碗再满上,都说好酒在倒酒时是起白沫的,此酒沫少味道足,早被好酒养叼嘴的陈禅,嗅嗅味道便清楚,绝对的好酒,掺不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