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村在公社时期称为生产大队,下有12个生产小队,改镇撤社后,转为“行政村”,建立村委会。
九十年代,随着郊区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凤栖村的村民承包菜地,公共池塘,集体山林逐步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征用。土地不断减少,不仅集体经济受到挑战,村民的生活保障也面临危机。村民和村领导都思考着,世世代代流传的土地中没征收的那部分,有没有可能保存下来?怎么样才能给后代子孙留下寸方之地?
村里想出的办法是成立经济联社,将集体土地由家庭承包制,转变为股份合作制,村的经济组织称“经济联社”,12个生产小队改为“经济社”。村民用承包地入股,加入经济社,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厘清股权和股金构成及来源的情况下,经济联社的资金,通过投放市场,参与经营,合资建房,厂房出租等形式,进一步将集体土地转变为集体房产,再转到对房产的经营与管理。投资所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年底以“按股分红”的方法,发给村民。
在仅余的土地,也即将被征收的情况下,凤栖村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股份社资金和留用地的价值,从第一产业直接跳到以物业租赁为主的第三产业,向银行借款办起凤栖饭店,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