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张虎的钱是借来的,从前年初到今年案发,张虎做的主要事情就是借钱,然后把它花出去,他曾担任负责人的xx信托投资公司、xx实业公司江北营业部,先后违规拆借资金近二十三亿元,最后造成资产损失五点三七亿元。
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在张虎违规融资的过程中,得到了当地众多党政官员和银行干部的支持和纵容。
前年年初,张虎找到时任宁州市付市长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宏明,提出在开发区成立xx信托投资公司,这一想法得到了张宏明的支持,因为当时开发区刚刚成立,各项建设急需资金,开发区正为没有一家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地区性金融机构,没有自有的融资渠道而发愁。
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只能从事短期资金拆借等融资业务。
张虎找到时任xx银行宁州分行副行长的陈庆云,按规定,成立信托投资公司需经国家金融机构批准,陈庆云点拨张虎,让他去找常务付市长、市金融办主任李占乐,李占乐批示给宁州市xx银行研究办理,在这样的情况下,xx信托投资公司就在同年三月由宁州市xx银行越权批准成立,获得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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