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通过亲戚朋友或者什么鬼,知道了南美洲有个小国家有个小公司提供法律咨询,于是b向此公司发出咨询。这家公司特别牛气,收了b一块钱后,在东唐电视台打广告,租借了邮轮,准备就b的案件开答辩会。
最厉害的是网站的一句话:欢迎东唐检方参加邮轮答辩会。
曹云通过警方人脉拿到了真实案件,不过在一审结束之后,原告b没有进行上诉。并且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等同原告认同一审判决,放弃赔偿。这案子完全没有意思。难道烈焰法庭是试风?看看情况?
李墨的想法和曹云差不多,虽然是向司法机构索赔,但属于民诉案件。并且已经过去两年了,原告当时服从了一审判决,这时候旧事重提,似乎烈焰法庭是在试探警方的底线。
司法部门会议决定,因为法律上的问题,不对此事不进行干涉。并且让越三尺、司马落报名答辩会,目前东唐能拿出手和烈焰单挑的只有这一个半,越三尺算一个,司马落算半个。或者越三尺算一个半,司马落算零个。
烈焰法律咨询公司:“曹律师,本次活动车马费是二十万。如果曹律师愿意加入某阵营参加答辩,取胜方每人将获得一百万的奖金,失败方将分文不得。”
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