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网游小说 > 开局一条小渔船 > 正文 第122章 彼之奸贼,此之枭雄
    上午的仲裁毫无悬念,秘/玻两国的申请团体败退之后,并没有过多挣扎。

    顾鲲一行吃了午饭,午休过后回来继续。

    下午要面对的是一个西班牙的半官方文物保护组织,他们提出的中止拍卖的申请理由,当然是质疑顾鲲捞到的那条沉船,到底是属于“遗弃物”还是“遗失物”。

    法律的概念不多说,简单人话翻译一下。

    如果是“遗弃物”,那就是别人不要丢了的东西,适用“再次先占取得”。就像是你扔掉的旧货,人家谁先捡到就归谁。

    但沉船显然不是原主主观上想要抛弃的,人家是遭受了天灾沉了的。但因为捞船的人也付出了相当的劳动和成本才把东西重新发现和捞起来,所以这里面有一套复杂的国际条约算法。

    比如何种情况下,捞到的人应该跟原货主分成、应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比例上“拾金不昧”。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沉船一般都历史比较久远,所以国际法伤普遍还存在一个原主保护时效性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可能允许某国的古代失物在海里被捞到后、永远得到“要求拾金不昧”的保护。

    最常见的一个,是“他国领海内、本国沉船200年所有权保护”,这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