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把我熬瘦了,到如今还许我请人相陪,岂不是古今来第一个养老的孝子?不枉我当初苦挣他一常”说完,依旧塞进两边袋里去了。
那有子的听了这些话,不觉两泪交流,无言可答。后来无子的怜他老苦,时常请他吃些肥食,滋补颐养,才得尽其天年。
看官,照这桩事论起来,有家业分与儿子的,尚且不得他孝养之力,那白手传家、空囊授子的,一发不消说了。虽然如此,这还是入世不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话。
若照情理细看起来,贫穷之辈,囊无蓄贯,仓少余粮,做一日吃一日的人家,生出来的儿子,倒还有些孝意。
为甚么原故,只因他无家可传,无业可受,那负米养亲,采菽供膳之事,是自小做惯的,也就习以为常,不自知其为孝,所以倒有暗合道理的去处。
偏是富贵人家儿子,吃惯用惯,却像田地金银是他前世带来的,不关父母之事,略分少些,就要怨恨,竟像刻剥了他己财一般。若稍稍为父母吃些辛苦,就道是尽瘁竭力,从来未有之孝了,那里晓得当初曾、闵、大舜,还比他辛苦几分。
所以人的孝心,大半丧于膏梁纨绔,不可把金银产业当做传家之宝,既为儿孙做马牛,还替他开个仇恨爷娘之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