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今说个争财背本之人,以为逆子贪夫之戒。
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有个百姓,叫做单龙溪,以经商为业。他不贩别的货物,单在本处收荔枝圆眼,到苏杭发卖。长子单金早丧,遗腹生下一孙,就叫做遗生。次子单玉,是中年所得,与遗生虽是叔侄,年相上下,却如兄弟一般。两个同学读书,不管生意之事。
家中有个义男,叫做百顺,写得一笔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龙溪见他聪明,时常带在身边服事,又相帮做生意。
百顺走过一两遭,就与**湖一般惯熟。为人又信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户,没有一个不抬举他。龙溪不在面前,一般与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个表德,叫做顺之。
做到后来,反厌龙溪古板,喜他活动。龙溪脱不去的货,他脱得去;龙溪讨不起的帐,他讨得起。龙溪见他结得人缘,就把脱货讨帐之事,索性教他经手,自己只管总数。
就有人在背后劝百顺,教他聚些银子,赎身出去自做人家。
百顺回他道:“我前世欠人之债,所以今世为人之奴,拚得替他劳碌一生,偿还清了,来世才得出头;若还鬼头鬼脑偷他的财物,赎身出去自做人家,是债上加债了,那一世还得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