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性很好!为什么非得‘三遍’?”
“因为,用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怕你装傻,不认账!”
黑风物种,叫赵星宇,是个巨人。蜷曲在车壳里,脑袋拱着顶棚,膝盖高过仪表盘,方向盘在他手里跟玩具似的,棒球帽,风雨衣,一袭黑色到底……这些都没问题。令我汗毛根竖的是,他手上戴着一副天蓝色乳胶手套,手术,亦或解剖时必用的那种。
“‘用到的时候’?什么时候要‘用到’这句话?”
“快了,很快就要用到!也就20公里吧,好多警察。”
反正我是这样的,向来对大块头儿抱有安全感,赵星宇无疑是逃避警察追铺的罪犯,又怎样呢,我心依旧……就喜欢搂着超大个儿的毛绒玩具睡觉,从小到大,死性不改。
斯德哥摩尔综合征么?那有!……劫财,劫车,劫色,赵星宇尚未官宣啊,再说,这才刚过去5分钟。
要笑场。忍不住。肚子疼。
剧烈咳嗽,前倾后仰,以便把身上的痒痒肉,一股脑甩干净。
作为人质的我,于黑色幽默中换作一副凛然正色。
“为什么劫我?哦不!口误!……救我?又劫我!”
赵星宇径自观照路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