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跟前既自在又狂放,可一到我这儿呢,腼腆又消停。傻子也能猜到吧。
有什么大不了的呀,他与1992的格格不入,格外感动着我,这就够了……干嘛呀,我又不是找老公,索性照单全收,我柳心儿认了。
33岁的陆鸣川,挺严重的少白头,纯黑的夹克衫,紧绷的牛仔裤,枣红色的火箭尖儿皮鞋……也怨不得人家联防队把他这号人当成流氓。
要搁一年前,就他这副打扮,我绝不让他踏进芬芳半步。
我对芬芳外面的世界,看得一个透透,也腻得一个够够。
熙熙攘攘的人们,从芬芳门前流过,每天固定那么几波。工厂里的上工铃声,此起彼伏之际,这条街上的年轻人,像是突然挨了几顿鞭子的羊群,忽忽地跑着,吁吁地喘着,日复一日,经年累月。
从没打过一声招呼,却很熟悉的面孔,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过几个月,换一批,脸儿还没熟几天呢,就又换一批,又开始慢慢地变脸儿熟。
这条街上的陌生人,几乎个个脸儿熟——这事儿,怪吧。
看着看着,就腻歪透了,换谁不都一样嘛,不就是一群脸儿熟的羊么……只要空气不用花钱去买,谁又在乎谁呀。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