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垂危,但这个路人没有报警而是转身离开,最后这个伤者死亡了,那么法律只会追究这个肇事司机的责任,而不会认为这个路人构成了不作为犯罪,因为他没有报警的义务,最多只是受良心和道德的谴责。
回到这个案子里,如果这个知情人明知这些人要自杀而没有劝阻或报警,但没有锁门,他还不算是犯罪……”
杜林插言道:“就和那个路人一样,没有义务。”
隋遇安点点头,“对,因为没有义务,所以不存在‘不作为犯罪’,但他如果锁了门,那就不存在作不作为的问题了,就是故意杀人!”
杜林问道:“可这些人不是自杀吗?他只是锁个门,又不是他点的火。”
隋遇安摇摇头,“就算是自杀,当事人如果事到临头后悔了,还是有终止自杀行为的可能,也有生还的机会的,但这个人把大门一锁,就等于是剥夺了这些人生还的希望,等同于故意杀人。”
杜林点点头,“我明白了,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些人身上的汽油也是这个人淋上的,或者汽油是这个人提供的,那这个人是犯了什么罪。”
隋遇安说道:“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那就更简单了,刑法第232条第五款规定,‘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