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点了点头:“愿你安息。”他从旅行包里又拿出了一个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五百块钱递给了我,这是我们谈好的价格。我抽出了两百,这是油费,本来想将剩下的三百还给他,因为他有趣,最起码让我不再无聊,所以我决定不收他的钱。后来想了想,看到身后躲着的罗罗,还是把想要递给他三百块的手抽了回来。
从尧山回来后,鹿哑便经常来到酒吧,他最爱的是自由古巴,或者说,他只爱我调的自由古巴。我总能知道他在穿着苏格兰裙子来到的时候喜欢可乐更多一点;他在穿着斗篷来的时候喜欢郎姆多一点;在他带着渔夫帽穿着睡衣来的时候不喜欢加冰;在他穿着长袍来的时候便是最正常的比例。每次他来的时候,总喜欢举起酒杯向我们干杯,他偶尔也会带着朋友过来。
我们曾善意的讨论过,鹿哑是不是个怪人,但是我们都不曾得出过答案,谁说鹿哑曾是个怪人,明明只是我们怪,所以他正常得格格不入。我喜欢他的一双长靴,喜欢他的一件斗篷,喜欢他的一顶帽子和一件长裙。所以我的世界里没否认过他是个正常人。我喜欢他的审美,所以他不是个怪人,起码在我这里他不是,但在我这里,我是个怪人。我没有勇气穿上我认为好看的苏格拉裙,没有勇气给自己立下衣冠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