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近一亿两千万。
李博堂曾经研究过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法》,也研究过刑法中关于逃避缴纳税款以及以假资料骗税的处罚,知道自己上述两种罪行,肯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振兴公司现在的偷逃和骗取税款的数额,可以说是“数额特别巨大”,完全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处罚來判刑,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而且,公司还会面临巨大的罚款和罚金处罚,到时候,自己和李智绝对会坐牢,而公司肯定也会因为巨额的罚款和罚金而破产……
一想到这种后果,李博堂就觉得不寒而栗,手抓着电话发了一阵呆,忽然站起來对李智说:“走,我们现在就去建行和工行,先把账户里的现金转走,然后,你去购买去加拿大的机票,我们先出去躲一阵再说。”
李智答应一声,跟着他走出董事长办公室,下楼來到一楼的走廊,却见走廊里站着几个陌生的警察,伸手拦住了他们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