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警察掏出证件递给李博堂,对他说:“李博堂,我们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因为振兴公司涉嫌重大偷逃税案件,为了防止你们转移资金和外逃,我们奉令对你和李智进行监控,请你们回到办公室去,地税局的人等一下就会整理出你们公司偷逃税的资料和证据,送到公司來,到时候,再请你和李智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你和李智现在都不能走出这栋大楼,也不能对外的电话,现在,请你们将手机都交出來。”
李博堂知道他口里所说的相关手续,就是查封扣押公司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产,并对自己和李智予以拘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种大限來临的绝望感使他差点儿背过气去。
好不容易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李博堂仔细地看了看那个证件,见上面的名字是“欧阳淞”,职务是“税侦大队副大队长”,于是便抬起头看了对方一眼,强装镇静地税:“欧阳队长,你知道我的身份吗,我是省人大代表,你是执法者,应该学过相关法律:司法机关如果要对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必须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你们现在对我限制人身自由不许我走出我的办公楼,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吗。”
欧阳淞不屑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