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贺席讲的是他如何“机智”的从贺父手上抢到了一个重要的业务部副经理位置。
之前这个副经理的位置上,之前肯定是有人的,贺父的死忠嫡系,贺席对其屡次收买都以失败告终。
收买不了怎么办?
“那就让他滚蛋,给能收买的人腾出来位置。”贺席如是说。
让一个人滚蛋的方法有很多,贺席却偏偏选了十分恶毒的一种——栽赃嫁祸,指挥他的人联合拿了好处的客户一起,给这位前任副经理设套,把“收受好处”、“私自挪用公司财产”等等帽子扣到了前任副经理的脑袋上。
陷害计划设计的很周详,前任副经理果然上套。
贺席用一种十分洋洋得意的态度对顾远归讲述了他的整个计划,这事儿后来闹的很大,上了法庭的那种。
但顾远归只想问贺席一句,你知道一旦“私自挪用公司财产”这种罪名被落实,便是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吗?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by:《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只因为你和你父亲内斗,想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