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自己留存。
尸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分派两拨人检验,吴盘石是复检仵作,瓣儿先看初检验状。
开封府验状宣和三年第八十七号
二月初十日未时,据董修章讼状乞检尸首。开封府左厢推官于当日申时差人吏廖旺赉牒左厢公事干当官初检。本官廨舍至泊尸地头计三里。
初检官:左厢公事干当官岳启德
申时一刻承受,将带仵作人姚禾,人吏刘一、章起,于三十日申时三刻到太学辟雍东坊清仁巷范楼,集坊正张武盐、坊副万威千、已死人亲父董修章,初检到已死人头颅被割,系要害致命,身死分明,各于验状亲签。
死人尸首在范楼二楼左六间内,东西向仰躺于地,身距南墙六寸,距北墙七尺三寸,距东墙三尺六寸,足距西墙二尺五寸。尸身无头,正、背、左侧、右侧皆无伤痕,无中毒征兆,颈项切口伤面平滑。外衣白布襕衫,内衣白布衫,白布裤,白布袜,足黑布履。腰系一青锦袋,内有钱一百三十七文,墨丸两颗,纸笺三张,药单一张,发丝一缕。死人亲父董修章检视,除发丝外,确为其子董谦衣物。
仵作人 姚禾 人吏 刘一 章起
坊正 张武盐 坊副万威千
已死人亲父 董修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