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街角,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诗人笑着说。
凯伦耸耸肩:“是啊,你写的并不好,不过我很喜欢,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诗人的家乡被战争摧毁,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死去了,外出旅行的他逃过一劫。
他开始了更漫长的旅行,游历过多个国度,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无所有。
他的诗写的不好,他很落魄,因为他不是诗人,他只是一个因战争无家可归的游子。
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仿佛重获新生,陌生的环境,他可以重新认识那一切。
木屋内,声音渐渐平息,雷恩缓缓站起身,朝着森林走去,他最习惯的,大概是孤独。
他并不是一孤儿,也不是杀手兵王,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过去的一切,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
人们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尚且需要不少时间适应那里的风土人情,如果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呢?要怎么样,才能忘记自己是“异乡人”?
踏着婆娑的树影,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挤开灌木和藤条,他沿着脑海中的路线,来到一处山坡下。
坡下有一块光滑的灰色磐石,周围长着一些绿油油的狗牙根和结缕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