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是送来伺候顾长安的。这孩子精瘦,皮肤给晒得黝黑,话不多,人却挺可靠。刘珩听霍义说,顾长安觉得阿木是个苗子,有心让他再跟着历练两年就给送到顾长平那边去。
霍义这人话多,一个豪爽极了的汉子,跟谁都能说上几句,不像顾长安的另一个副校,叫宋明远的,似乎对刘珩总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敌意。
上了战场打仗,那骇人的阵势与说书先生两片嘴吧嗒出来的情境实在相去甚远。刘珩自问也是个经得住事的人了,可真跳进敌圈跟人肉搏的时候,却也禁不住一番心惊肉跳。
顾长安手中一柄长剑大开大合,身法没一丝多余的东西,手起剑落,浓稠的血喷溅在她的盔甲上、脸颊上,而她却浑然不觉一般,紧绷着面孔奋力拼杀。
一个转身的误差,也许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阿木使双剑,始终跟在顾长安的距离,年纪不大基本功却很扎实。
刘珩从没杀过人,这就像是一道难以跨过坎,当刀锋割破对方咽喉时,总有那么一些东西也会跟着消失殆尽。
他砍掉了被顾长安一脚踹来那个狄戎兵的头颅,大量腥臭的血喷涌出来,他盯着那具无首的尸体竟然在一瞬间出了神,甚至没留意蓦然射来的利箭。
谁也没注意那支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