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第一名也称传胪。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
在揭晓时,要在殿前举行一次唱名典礼,叫做传胪。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
殿试后,皇帝赐诸进士宴。宴会一结束,旁边的胥吏杂役人员立刻上来争抢餐桌上的食品,一时盘碗飞舞,称为抢宴。至晚清,此宴已十分简陋,匆忙之间仅走一过场而矣。此外,朝廷还要赐给银两、彩花等,并在国子监立石碑,上面镌刻新进士姓名以及其他一些繁缛礼仪。
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级确定授予的官职。由于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所以他们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凡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