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 第127章 云起天边残阳血
死之后,便理解了。
    (1)这首歌,只有作者玉置浩二来演唱,才能唱出它的真谛。
    浩二的演唱具有美国黑人的演唱特点,唱歌很讲究“struggle”,他对于感情的表达是很真实奔放的,从来不遮遮掩掩的。如FUN,该叫的时候就叫到灵魂出窍,如SOUL,能延绵长音的时候便抽丝剥茧……
    但玉置浩二作为“隐忍”的大和民族,在表达情感上更倾向于“不露声色”,这便使得他在演唱这首歌的时候,有一种“极复杂”的深奥在里面——乍一听是“悲伤”的;再听一次,就感到他的音色里有一种不寻常“快乐”。
    这正是我这卷小说里,主人公完盛想要的感觉——
    完盛虽然得到了已是死人的小师妹,是悲切的;但他的内心深处又是快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得到了她。这正是先秦《大车》里所说的“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目的,完盛已经达到了。
    我用这首歌来还原主人公在故事的结束——哭泣时的“恍惚”,仿佛他是后知后觉自己哭到失去视觉,其实是精神失常。
    不管听了多少遍,我总是感觉玉置浩二是“痛并快乐着”唱完这整首歌的。
    我的第二卷故事,就是为这首《不要走》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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