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全都是荼锦爱吃的式样。
从前在京城时,隔两日不吃便让她抓心挠肝的想。谢同尘想起曾有一回,她听说有一家苍蝇铺子卖正宗的苏州鸡头米,便拉着他在错综逼仄的暗巷里找了大半个时辰,结果只吃到一碗挂羊头卖狗肉的劣质汤水,气得她在回去的马车上哭了一路。那时他答应她,说等次年芡实成熟,定带她回江南去吃。
如今就快要芡实上市的时节了,她也回到了江南,可惜……物是人非。
“玊哥……你是不是不爱吃。”荼锦声音弱弱的,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迟迟也没有动筷,“对不起,我不知你要来。这桌菜应该是小宁准备的,他应当是不晓得你的口味,便以我的为主了。”她起身,“你等一等,我叫人再去做……不,去附近再买些来。很快,很快就好了!”
谢同尘沉默地看着她,忽然勾了勾唇角,鼻间哼出一声极短促的笑。
——如今坐在这里,被打扮得焕然一新的他是什么?是她的旧情人?是曾经的谢小公子?
不。
他不过是肖含誉费尽心机弄来的一个玩意儿,一件礼物,一次可以令他爱慕之人会对他满怀感激的惊喜。这满桌的情谊心机,这满室的香烟恍重,这满身的绫罗锦缎,这满眼的疮痍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