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讲究一个安全,这种安全有相当一部分是被舆论所监管的。
在部队中,或许因为某个失误,而造成伤亡,舆论会谴责,会惋惜,但不会禁止,因为大家都知道,训练是战争的一个项目,而战争是保护国民的手段。
但如果一个民用商品、行为出现伤亡,那就不只是谴责和惋惜了,更多的还是会被禁止,比如说食品安全隐患,比如说交通隐患等等。
目前国家法律还没有针对无人驾驶汽车这一块有规定,无论是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还是去年07年的修订,都没有提及过无人驾驶汽车,这是法律的空白。
安全和不安全,在管明提及要研究无人驾驶汽车之后,便成为科技版块的宠儿。
即便十年之后,在个人电脑几乎人手一台的情况下,人们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还是相信纸和笔,对机械的不信任,对未知事物的谨慎,是人类共有的态度。
当然了,没人会怀疑管明研究不出来,但可能是几年,又可能是十几年,甚至只是在现有汽车上进行部分改造,又或者是推翻所有车型,重新设计一款。
中间的利益,让无数人心动,而在管明说出要研究无人驾驶汽车之前,汽车行业最吸引大众目光的研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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