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兩人的時間,浪漫溫馨的晚餐時刻,他只想要與她多些單獨相處的時刻,但那些人,不知怎麼搞了,有一就有二、有三又來四,短短的時間內,他們一周來光顧她家兩三次,一次比一次還過份。
第一次來是為了道謝,所以帶禮來與她見面。
第二次來,打著來鬧他場的理由,帶了一堆下酒菜,在她和他兩人的私人相處時刻,硬生生多留直到十點才離去。
第三次來,這些人更過份了,帶了整箱的啤酒和下酒菜,又有自知之明的連晚餐都買來了這裡使用,搞的整個家吵死人不說,還待著直到十一、二點才回去。
敢情好,他們是愈來愈得寸進尺了?
結果呢?今日,這些人更過份了,他前腳踏進屋,才要吃晚餐,他們後腳就來踏門鈴,嬉皮笑臉的說,早知道他一定不會回自己的家,想來找他,所以甘脆就來她家,又是晚餐、又是水果、又是酒的把她家當同聚場所……這能高興?
﹁他們是你的同事,我不能轟他們出去。﹂而且人家熱情有禮,她怎麼能這麼不識趣?
要真這麼做豈不是害他不好做人?
﹁我允許妳這麼做。﹂他很慎重、很認真的說。
天知道他有多想念那完全不給人面子的白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