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饭食补过头了,兄长也太容易激动啦!
既得了官家密旨,郁容便答应他家兄长,届时一同归回京城。
尽管所谓“赐婚”,其实是聂昕之耍了些心机,但看在对方“求嫁”之心特别急切,且诚意满满的份上,他就勉为其难不拒绝了……咳,戏笑之言。
纯粹是,经过这整整一年的“水乳交融”,初时对感情之事心存疑虑的郁容,在不知不觉间完全相信了他家兄长。
按照昏义,自该正式结契,毕竟在这个时代,“无媒苟合”其实非君子之所为。
况,情之所至,则向往合昏,是为理之当然。
打定了主意,却没有立马动身。
身为医者,郁容当是对病患尽职尽责,尤其这回的病人比较特殊,是一帮被拐卖的小孩儿,虽说能治的都治了,但或多或少都有筋骨伤,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不留待观察一段时间,就这么紧忙忙地离开,难免于心不安。
反正,官家没限定他赴京的时日,结契一事也得等行了弱冠礼,时间上不紧张。
聂昕之对此自然理解,便也留理县,如非“出差”,勿论身在何方,不影响他处理公务。
“见过公子。”
正在翻晒着草药的郁容,闻声看过去,微微一笑:“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