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并不多,只是大致的定下了国法基调。
第一条就是宪法凌驾于任何法律之上,且大于皇帝。
第二条写的是,上议院拥有修改宪法的权力,皇帝拥有一票否决权。
也就是说,即使宪法凌驾于皇帝之上,可皇帝的权利仍然大于官员,只是在皇帝的一言一行也得遵从宪法。
第三条列的是皇位继承法,皇帝所出的第一个孩子拥有皇位继承权。
一看到第三条,张廷玉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然后询问敏宁,“娘娘,三皇子所出的第一个孩子可是位小格格。”
敏宁听了之后,当即皱了皱眉头,她都忘了这一茬了,眼下没那么容易让男权社会接受一个女皇帝。便道:“就改成第一子,皇帝若无子,女儿自动拥有继承权。”这是为了防止万一皇帝只生出女儿,而导致皇权旁落。
张廷玉又继续审核其他的宪法,最后跟其他那个大臣商议了一下,然后才回复敏宁,“娘娘,还请微臣将这份宪法拿回去,好生斟酌。”
敏宁想了想,这宪法参考的都是欧罗巴那边的,有些不符合大清的国情,便道:“那行,你就拿回去参考一下,有疏漏之处可弥补上,回头你们内阁自己商议,商议好之后再递交给我。”
事情安排下去之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