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模式是指罪犯在犯罪现场中所表现出来的可以作为证据的整体和其独特的行为特征。这些特征可以用来研究罪犯的犯罪意图和个性倾向。
胡新月问:“李队他们都怎么看?”
“他们认为凶手撕脸和留下英文纯粹是为了发泄变态欲望。如果套用犯罪心理学的学术用语,这种行为称之为行为标识。”
“行为标识?”
“细讲起来,话可就多了。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独有的行为特征。在犯罪活动中往往表现在下意识的做出的不必要的行为。通常用它来确定罪犯的性格。”
胡新月点点头,又摇摇头。“这样说来,我到不认为,凶手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宣泄暴力。”
“怎么说?”
“因为我觉的他的意图太明显了。”
“意图明显?!”
“如果只是凶手下意识的行为。应该表现的比较模糊随意才对。譬如说在犯罪现场手淫,用衣服包裹被害人的头,挖掉被害人的眼珠……”
“等等……”郭淮吞咽一口唾沫。“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看侦探看的啊。我说的不对吗?”
郭淮没说话。现在的侦探都赶上教科书了。我上了那么多年学,难道比不上看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