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好,很想养囡囡。囡囡不是一直想去上学吗,叔叔可以送你去。哥哥就是来问囡囡,你想不想去见这个叔叔。”
以后,就跟着叔叔生活。
他尽量规避一切有关“领养”,或能误认为“领养”的字眼。意思是魏囡可以有选择权,可以有说“不”的权利。而魏北不是不要她了,只是给她更好的机会。
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魏囡没有做出他想象中的情绪,只是轻微地抖了抖眼皮。似被惊扰的蝴蝶。她沉默着,沉默足足半分钟。
可魏囡一滴眼泪也无。
她摸着魏北手腕上的红绳,将手指绕上去,又放开。再绕上去,再放开。
“那哥哥,还会跟囡囡一起生活吧。”
魏囡将声音克制得很好,听不出一丝哽咽的味道。
她想说的是,哥哥还要囡囡吗。
但“要”这个字太大了。听着就像一种责任。魏囡今年十一岁,当年不识的“机会”二字,如今她认得了。自然也认得责任二字。
“会,”魏北的眼睛发酸发胀,魏囡低头,他就抬头。努力睁着眼睛,视线却还是变得雾蒙蒙,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哥哥会常来接囡囡放学,会跟你在一起。”
魏囡:“那个叔叔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