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逼供”是缇骑的两大忌讳。说来这都源于前明时锦衣卫权力过大,可以自行缉拿、刑讯、关押犯人。被关在锦衣卫大牢里的犯人,往往不经刑部或者大理寺刑审就被锦衣卫自行处决,造下无数冤案。故此南明改革锦衣卫制之时,取消了缇骑的刑狱权,不论何种犯人,缇骑关押不得超过十日,十日后必须移送州县府衙或者大理寺。若被查出锦衣卫在关押犯人期间私自用刑,便是犯了“私刑逼供”之罪。另一方面,为了对缇骑的权力加以限制,规定锦衣卫若要在管界之外刑侦抓捕,需有千户以上手谕,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可以千里提刑,违者便是“越界刑调”。
然而真正实行起来的时候,这“私刑逼供”其实只要做得技巧,就根本无从抓起。缇骑们至少有二十种方法可以在用刑之后十天内让所有的伤痕和瘀青都消失。倒是“越界刑调”这一项,因为涉及官场上各位千户大人的权力空间,而被很谨慎严格地遵守着。
这些,薛怀安并非不知道,只是他以为,虽然这里是泉州城,但是毕竟和自己的惠安城同属泉州府管辖,大家的顶头上司都是同一位泉州府千户,似乎也没必要那么僵化地遵守这些条条框框。再加之薛怀安于别人的脸色总是反应迟钝,并未瞧出对方的不悦,便依旧笑呵呵地说:“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