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侯被他带着偷鸡摸狗,不少次还被人在大街上揪着打。
他舅舅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没什么胆量却又一天到晚想着发财,吃不上饭的时候会暴躁,甚至会拿他跟妹妹出气。
好在舅舅虽然不靠谱,但念着跟自己姐姐的感情,没想着将他们两个小的拿去卖掉。
百侯为了保护妹妹,只能更发小心的学着去生存。
等他再大一些,他的舅舅已经不满足于偷鸡摸狗,而是跟街尾的一帮混混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复兴城的治安队虽然厉害,但毕竟城市太大了,发生个把起命案没人会在意,何况那帮混混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见人下菜的机灵却是一流。
百侯被他舅舅带在身边难免会参与,且随着他越长越壮实,打斗起来战斗力远在他舅舅之上,更是被那帮混混所看重。
这样的日子过了四年,百侯都已经习惯了自己的身份,昼伏夜出,去夜场,或者一些老实做生意的人店里敲诈,又或者找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用来威胁那些有钱人,总之,能够换来钱的事情不管多脏他们都干。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有一年冬季,他们刚敲诈到笔大的,混混头子豪迈的说要请客,带着他们去城东一家舞厅玩耍,疯狂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