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历史上是一个流行溺婴习俗的地区,从唐宋延续至明清,一直到民国时期,溺婴习俗尚存在于福建一些地区。宋代闽人溺女婴,也溺男婴,但溺女婴多,溺男婴少。明清时期,闽人溺女婴而不溺男婴。闽人溺女婴的原因是害怕厚嫁破产。因此造成明清福建社会男多女少的自然构成,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男子无法娶妻,家庭中女性掌权,童养媳习俗流行。
关键词:溺婴人口构成童养媳福建
自明朝以后,中国地方志中开始有区分性别的人口记载,迄至民国时期,有了全国规模系统性的男女人口数字。不过,这些数字大都显示中国存在严重的性比例失调,也就是说:男性所占的比例远高于女性 。一直到民国后期这种悬殊的性别比才有所缓和。学者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其实不存在男女性别比过于悬殊的情况,历史上出现的失调的性别比数字,主要是调查者较少录入女性人口数的缘故 。我认为,人口学从来不只是一个人口学自身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史的问题。以往的人口史专家较少考虑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溺女婴情况,而在实际上,中国历史上这一问题是十分严重的。自宋元明清以来,福建一直流行溺女婴的习俗 ,因而产生了男多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