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住了。
要问现在最值钱的是什么,那肯定是土里长的东西。
偏偏厉朝歌就是不爱吃肉,从小就不爱吃,各种动物的肉几乎不吃,除了鸡肉牛肉猪肉吃一点儿。
厉南朔现在是区长,一言一行别人都看在眼里,厉南朔又是特别讲规矩的人,自然不可能为了厉朝歌一个人大肆铺张浪费。
现在厉朝歌面前摆着的,全是小盘的精致蔬菜。
连最简单的娃娃菜,都全是挑的最嫩的菜心,用碎火腿精心烹制了一小盘。
甚至连鸡块,都是用栗子煮的。
厉朝歌就是喜欢吃栗子,她没说一个字,佣人便把一盘刚炒出来的,香喷喷的糖炒桂花小毛栗,放到了离她最近的地方。
小时候爱吃什么就有什么,什么东西都不稀奇。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看电视,对哪国泉里的圣水特别感兴趣,想尝尝怎么不一样,也不过是厉南朔吩咐一句,连夜送到她手上的事情。
现在不同了,连桂花都是奢侈的东西。
这个她讨厌的,佣人口中的二爷,似乎是熟人。
对她的口味喜好,知道得一清二楚。
最重要的是,厉家是宠她没错,但是白小时和厉南朔都会教育她怎么讲规矩,像把饭端到床边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