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郎、巡抚等官缺,要由吏部组织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堂上官。九卿合议推举人选;遇更为重要的官缺,如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总督、以及内阁阁臣等,九卿之外还要有科道官的参与。
万历后期开始,凡有会推。科道官皆可参与。
其二是在选用上,会推候选人名单上呈,由皇帝确定人选,最终任命结果既可以是会推所选之人。也可由皇帝另选他人。这种规定本身便界定出了两种意见上的分歧空间:众官员在提名候选人时可能存在的意见不同;皇帝在进行最终决策时与众官员之间可能存在的意见不同。
崇祯在位之时,曾经用过一种相当奇特的方式选用高官。先由大臣们会推出几个侯选人,然后他再把这些侯选人的名字写在纸上扔进金瓶里。然后采用抽奖一样的方式,最终摸到的就是选用者。
在刘钧看来,会推本来也是一种集思广益,推举贤明的好制度。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明代的会推制度,使得在大明重要官僚的任命过程中,大小官员都得以参与其中,用人意见得以表达。
但是如此一来,牵涉到的派系太多,特别是到了明后期后,党争厉害,会推便沦为党争的悲剧,会推本身所包含的意见分歧空间,便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