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税法。同时,兼管盐、茶、烟、酒专卖事务,并海关事务。”
粮食总署和邮政总署划归民政司,盐务总署和海关总署划归税务司。
另建一个新的部门审计署,专门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朝廷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的收支审计,帝国银行的财务收支审核等。
三司的长官皆称为卿,民政卿、财政卿和税务卿。各署长官,称为少卿。
重臣们听到皇帝的计划,都一时没有回话,都在思考着。
“以后财政司和税务司负责拟定税法,然后交给廷议,最后由皇帝与大臣决定。今后,所有征税的税目,必须由朝廷中央制订。地方无权设立税种和税率。所有的税收,将分为两部份。一部份为国税,一部份为地税。”
“所有税收,正税为国税,正税之外,再附征正税三分之一,附税为地税。国税归入国库,地税则先入国库,再转拔各省方使用。”
这其实就是火耗归公了。
不管在哪朝,其实朝廷的税只是算正税。正税之外,肯定还要多征一部份,多是以火耗的名义征收,这些附征的税,就是地方截留,有时甚至是官吏们的额外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