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附加数量不定,甚至很多地方,火耗比正税还高,甚至高出几倍之多。
刘钧登基之后。就已经下令,禁止地方征收火耗。
而现在,刘钧却又要开征地税,这地税也正是火耗。不过刘钧的这个地税。是有严格规定的,正税的三分之一。且这火耗不直接归地方,而是得先上缴国库,再拔下去。
“陛下。正税之余再征附税,这岂不是让百姓负担加重?”
“朕会把正税税率下调,实际上百姓缴纳的税并不会增多。只不过把这税收分作了两部份,一部份归朝廷,一部份归地方。”
晚唐五代之时,税收也差不多如此,税收分为三部份,一部份上交朝廷,称为上供。一部份分交给节度使衙门,称为留使,还有一部份则留给地方州衙,称为留州。
现在刘钧把税分为两部份,给地方留下四分之一的税。这就是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所有的税收解入朝廷,这无疑会让地方更财政更艰难,也肯定会加大地方官吏的贪污。
这样一来,火耗其实并没有归公,只是入了朝廷的帐,再转拔下去。
不过新税法里,却避免了地方官吏无控制的胡乱征收火耗。
因为如今粮食都由过去官收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