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答应,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
但看样子原告方是信心笃定的:“那就让人证做实验体好了,人证你的意思呢?”
人证一听原告方这么一问,他当然没意见。
他满脸的雀斑十分耀眼,若真能消除一点,对他也是好事。于是点了点头。
之后,在法官的确认下。
原告与被告双方都拿出了一瓶子保养品。
霍氏美容公司这边的是女神霜,永恒之露专卖店这边的是永恒之露祛斑霜。
也没有让原告方和被告方的人动手,而是法院这边的两个审判员分别拿着这两样东西。一人给人证擦左脸,一人给人证擦右脸。
为保证效果,特地让这些面霜在人证的脸上停留了15分钟。
人证的左脸是女神霜,右脸是永恒之露祛斑霜。
“刚才已经说了,效果就算一样,也是你们输。”原告方的律师笑了笑。
看着人证脸上的精华液,颜色也是一模一样的。
事实上是他们霍氏美容公司抄袭永恒之露,这下子恶人先告状。
但你们却奈何不了他们任何一点。
谁让他们先抢到了注册,申请了专利?
怪就怪你们速度慢,怪就怪你们不懂得商业圈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