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这个说法未必准确,不过李永吉本人来说的确比较讨厌下跪,这可能跟他现代人的思维有关,所以干脆就准备以法律的形势定下规矩,那就是除了特殊情况,对特殊人,比如对皇帝,对死去的先人,或者拍戏搞活动等等,其他情况下都不准随意下跪。
换言之,男儿膝下有黄金以后就不再是个俗称,而是真正要实行,因为一旦没有原因的私下向另外一个人当众下跪,被看到了,或者被举报了,那就要罚款,罚款数目视乎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最低是一两银子,最高则是一万两。
一旦有强迫他人下跪的,则强迫者要被逮捕,被强迫者如果心甘情愿,没有去告官,那么也要入罪。
这也就是说,哪怕你是忠心耿耿,自己乐意给主人下跪也不行,或者说你只能自己偷偷下跪,如果被人发现,举报了,那么双方都有罪。
这么搞的原因,是李永吉看明白了,不玩强制措施,以中国人此时的特性,根本就什么也做不好,中国人就是认强制这俩字,你要不强制,什么经都能给你念坏了。
当然了,这些只针对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在此例,未成年人也是可以玩跪拜的,这个东西李永吉就不能再强行砍掉了。
至于特殊庆典上保留给皇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