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碗里的面条,很快就吃完了,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你店不开了吗?”我又忍不住问道。
“开啊,”他用纸巾擦了擦嘴,那样子,非常认真、非常有教养,跟他讲话时吊儿郎当的痞子样简直有天壤之别,“怎么不开。”
“那你为什么可以离开店里到这里来?”我还是不解。
他翻了个白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总要给我点休息的时间吧?”
“……哦,好吧。”我想他就是那种可以完完全全克住我的人,好像无论我提出什么怪异的问题或要求,他都能轻松叫我闭嘴。这辈子这样的人我遇见过,但不多,加上他只有三个,前两个,是我的责任编辑。
“可是你为什么会去那里开店?”我又问。
“这个问题我不是早就回答过你了吗,”他瞪我,“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听别人讲话?”
尽管我发誓我不记得他回答过这个问题,但我确实被他凶得没了底气,只能讪讪地咧了咧嘴,当没问过。
谁知道,他又懒懒地开口道:“那是我姑妈的店啊。她一辈子都没结婚,没有小孩,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姑妈用开店赚来的钱供我念完大学,她临终前跟我说,她没有什么愿望,只是希望我能帮她继续把店经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