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08节
堪。因而商贾和朝廷及地方长官存在着尖锐、复杂的矛盾。而中唐以后的政府为确保其利益,更对私贩盐、茶者以极刑惩办。贩卖私盐两石以上就要处死;私卖菜“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私酤酒者竟要连累数家,没收财产。由此造成这些众多私贩的极大反感,进行武装走私和朝廷对抗,并成为唐末农民大起义队伍中的一直重要力量。最出名的,当然是黄巢、王仙芝,彼等均为私盐贩出身,他们的积极反唐,与朝廷的抑商政策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唐廷的“重农抑商”思想和政策,在唐前期,对巩固封建制度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唐以后经济的发展,由于消极作用的日益增加而露出破绽,而且封建制度的许多致命弱点也决定其不可能从根本上来长期抑制商业势力。从安史之乱后国家不论是征收工商业的税收,还是官府直接经营工商所得的收入均为政府所重视的情况来看,由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商人的数量和其经济力量有迅速的增长。因此,朝廷出于财政的、社会的、政治的等方面的利害关系,在很多情况下还给予商人以种种优待和保护。也就是说,朝廷一方面要对不利于自己经济基础的因素加以消极的限制,另一方面还必须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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