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还基本没有加税,但就徭役的征发来说却越来越重。根据《汉书》、《后汉书》、《汉官六种》等记载,汉代法定的服役期限一般是23岁至56岁。但实际上,到武帝中期以后,徭役的征发根本没有限制,乃至10几岁的孩子和60多岁的老人都必须服役。例如盐铁会议,从民间来的文学就批评说:“今五十以上至六十,与子孙服挽输,并给徭役。”因而对桑弘羊来说,在农民已经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如果再采取加税的方法来解决财政困难,无异于饮鸩止渴。而如果采取官营工商业的方法,则完全可以达到“民不益赋”又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在盐铁会议上,有许多官员就肯定工商官营等政策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尽管这将损害商人和一部分贵族、官僚的利益,但与激化矛盾从而动摇西汉王朝的统治相比,也仍然是一种理财的最佳选择。桑弘羊曾高度赞扬商鞅“不赋百姓而师以赡”的做法,这实际就表现出他对理财既要增加财政收入又不能增加农民负担的考虑。
二是自然资源应收归国有。在桑弘羊看来,山林川泽本来就应该归代表国家的皇帝所有。如其“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云云。而所谓少府,在秦汉时期即指皇家财政。这种把自然资源都归属国家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