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是反映了桑弘羊的皇权至上观念。用马克思的话说,“王权就是私有财产的权力”;用儒学理论解释,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至于目的,则显然是要论证国家介入工商业的正当与合理,以便从根本上推翻“与民争利”的指责。当然,这也是要说明利益不能分沾,国家完全有权收回或剥夺私营工商业的经营权。更何况,按照桑弘羊的说法,山林川泽的开放还造成豪强专利、“众邪群聚,私门成党”等等危害国家的后果。
三是官营工商业的大规模生产要优于私营工商业的个体经营。不言而喻,官营工商业的规模化生产,无论其资金、设备和人员方面,还是降低成本、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工艺技术改进方面,对于规模一般很小的私营工商业来说,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这一点,桑弘羊在最初总管财政时或许还比较模糊,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总结后,他对大生产的优越性已有了清醒认识。仅就冶铁而言,桑弘羊就对比说:“卒徒工匠以县官(官府)日作公事,财用饶,器用备”;而私营则几家联合,既缺乏技术和财力,产品也无法保证质量,“铁力不销炼,坚柔不和”。
桑弘羊的财政调控思想不仅为国家积极介入工商业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在实践中也确实达到了大幅度